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多少 试用期工资不给怎么办?
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4、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试用期发工资的80%是不违法的。
试用期工资不给怎么办?
1、首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请求其及时支付工资;
2、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单位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3、除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之后不履行的,或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起诉状以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